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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到了诺奖发布的时间,谁是其得主,一直会是经济学界热议的话题。虽然事后公布的结果让圈内人都感到口服心服、众望所归,但是每年很少有人能预见到最终的获奖结果,即使事先一些“知情人”会列出一大堆候选人的名单也往往“押宝落空”而告终。这也是每年大家更加乐此不疲地推测的理由之一吧。我觉得,今年诺奖颁给两位“契约理论”的杰出贡献者,一位是哈佛教授Oliver Hart,他是英国人,另一位获奖者、麻省工学院经济学教授,芬兰人Bengt Holmstrom,是评委会非常“应时”的选择。这两位大家的学术生涯几乎都在美国度过,研究的问题主要侧重在制定“契约”时,组织和个人如何平衡经济活动中供给和需求,风险与动机这类问题的分析上,其中涉及到保险索赔,薪资,财产权的设计等问题。虽然这一领域圈外人士可能听起来没那么令人兴奋,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理解现代经济的运营模式非常重要。尤其在反思金融危机的本质和探索世界经济复苏的有效方法的当下,其政策指导意义,我认为甚至高于它所拥有的学界一致公认的理论价值。因此,本文重点将从社会分工带来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来阐述契约理论对现实经济高效运行的指导意义。

社会分工形式的不断强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理论上给我们创造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的空间,但是现实情况下,它又派生出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员工和公司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消费者与金融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问题。本特·霍姆斯特罗姆(Bengt Holmstrom)教授在他最早的产学研结合的职业生涯中,观察到为何“技术进步”的社会成果(比如,计算机的发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的改善存在明显的差异性?通过研究分析,他终于形成了契约理论领域的开创性论文《道德风险和可观察性》(1979),从而最早用厚实的数理功底揭示了委托代理关系中利益冲突内在机制,这篇作为这个领域里程碑的研究成果至今已被引用了8881次。它的基本思路是,我们无法保证执行业务的员工完全顺从公司经理或股东的意愿去努力工作,或者衍生开来就是:我们无法保证专业的金融人才顺应家庭部门安全投资的意愿去为他们挑选好的项目,把钱投资在有稳定回报的资产上;如果我们不设计一种制度或者叫做(完备的)契约——它能让员工和金融家既努力工作做出理性的选择,又能让他感到这种工作方式对他们自己的利益也是有帮助的,那么一种不劳而获、掠夺“非知情”委托人的财富这类被称为“道德风险”的问题就会变得非常严重,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也会随着信赖关系的丧失变得越来越昂贵,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会变得越来越低下。

所以,一个能解决委托代理人利益冲突关系的契约设计,应该符合两大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给所有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合作者”充分的利益,以保障他们愿意合作,这是社会进步必不可少的信赖基础(比如家庭部门愿意把钱放在金融机构来优化自己人生的消费和投资计划,而金融家们也愿意发挥自己的业务特长帮助客户实现人生消费投资的计划。二是要给事前掠夺“委托人”利益而有意无视“委托人”事前承诺支付给代理人的“工作报酬”(学界成为代理成本)去追求自己向往的高收益的道德风险行为,足够严厉的惩罚,让他感到贪得无厌并没有好的结果。否则,这种行为就会造成事后事实上破坏社会分工所依靠的信赖基础的严重后果!虽然这个领域的研究者也都承认在市场化运作的环境中,无法找到不支付看上去多余的“工作报酬”,就能自发的形成社会分工条件下的合作方式,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但是,它比没有这种激励约束(契约精神)的状况,效率和社会福利都要好很多。

不过,问题的难点是在于我们如何设计出一个支付最合适的“代理成本”的契约,以保障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合作方式能够有序公平的推进。这个牵涉到利益和成本的分配,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合作方式是否可持续(契约的有效性)的问题,尤其是存在未来不确定的状态下,要建立一个所有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满意的合作方式(完备契约)是根本不可能的。英国经济学家奥利弗-哈特教授同样运用它出色的数理功底,探讨了这种不完备合约条件对经济人合作关系的影响和解决不完备合约的方法探索,最著名的开创性论文就是和他的主要合作者(Grossman和Moore)一起撰写的“产权和企业的本质”以及“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一个垂直和横向整合的理论框架”的论文(1986,1990),精辟地阐述了任何契约关系的重要属性在于谁有持续性的控制权,也就是决定行动和做决策的权利的内在逻辑。因此,作为公司这种合作形式的生存力就在于如何处理非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关系,而且,他们精致的数理模型告诉我们:没有重要的非人力资产存在的公司,它的整合力会变得更加脆弱。它的这种解决契约不完备的思路,在其他方面也得到了很多学者进一步的深化和分析,比如引入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再谈判机制、建立信贷的抵押机制等。某种意义上讲,不完备契约的问题更符合目前现实经济中所面临的挑战。比如不完备契约环境下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有可能会受到很大的抑制,如何建立一个鼓励创新风险分担的机制来解决不完备合约下的利益冲突,风险分担缺失的问题就变得非常重要。

总之,今年的诺奖的政策意义就在于现实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时刻存在着社会分工所带来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契约(制度)保障环境,我们都无法抵御人为的道德风险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信赖基础破裂,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金融危机爆发的灾难,就无法解释为何当今发达国家货币政策的宽松,并没有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成本,反而却因为委托代理关系的恶化所造成的金融资产泡沫的膨胀而被推高的乱象。因此,尽快完善缓解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体系,要比纯粹盲目的宏观大力度调控,起到解决危机的后遗症和防范新一轮资产泡沫从而尽快推动实体经济复苏的预期效果,会好很多!而且这样的制度设计可能是真正的对症下药。

*本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作者指导的研究生团队的大力支持,这里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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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坚

孙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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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创新基地常务副主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研究》匿名审稿人,比利时鲁汶大学应用经济系博士学位评审组成员、日本中央大学中国金融讲座教授,日本一桥大学国际共同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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